前幾天看到7-11門口貼了11/2有open將耳機公仔的集點布條,就跟我男友隨口說了:「比起這次的集點(拉拉熊我沒興趣),那個耳機我比較有興趣!」沒想到他就有記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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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凌晨12點初我拿到點數後知11/1下午他去拿完要去7-11寄的東西後,為了有open將耳機公仔的點數,就把東西搬到他家3樓,等過晚上12點算11/2才拿下來去7-11寄,知道他是這樣想及去做時就已經很感動了!

沒想到回家睡飽後起來仔細回想覺得那袋東西好像很重,他竟將東西搬到他家3樓又搬下來,真是忍不住想罵他笨,幹嘛為了那點數那麼辛苦!但想想他是為了要給我點數才這麼做的,所以就覺得很感動!後來去問他那一大包東西多重,才知道10公斤!天啊...有10公斤耶他搬上3樓又搬下來,只為了那個點數,又感動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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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這一隻,我男友叫我集10點後加69元去換一隻,但我不想加69元!

就努力集30點吧,而且換到手就是這一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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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過寫完後再順看一次有無要增減的,我覺得我有可能在集10點後就加69元去加購一隻了!本來不想加購是因為耳機對我的價值沒有很高,我在大創隨便買一個才39元,要我多花30元去買一個耳機真是對我來說一點都不划算(本姑娘太會省錢只重實用性!),但又看了那隻我想要的粉紅色可愛公仔後,我覺得還是去加購好了,因為它很可愛,又代表著我男友對我的心意,就浪漫一下吧!!哈!就這樣決定了吧!

而且不用的時候還可以拿來當擺飾,看到它就想到我男友對我的心意,感動的哩!

P.S那公仔很可愛的另一原因是它剛好把耳機收線的地方放在公仔的耳朵旁,所以感覺不突兀,就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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